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杭州下城积分落户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杭州下城积分落户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居住在杭州市上城区、下城区、拱墅区、西湖区、江干区、滨江区、萧山区、余杭区、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《浙江省居住证》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。
基本条件:
2、持有本市有效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;
3、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。
2、购房入户时间:杭州经济开发区(下沙)、杭州高新开发区(滨江)、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;新扩大区域(包括江干、西湖、上城、下城、拱墅)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;萧山、余杭区办理以2015年1月1日购房为准。
3、购房资金要求:上城区、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(含100万元);经济开发区(下沙)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(含60万元);江干、西湖、下城、拱墅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(含80万元);萧山、余杭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。同时需付清房款。
另外,萧山、余杭购房时间字2015年1月1日之前的,仍按照原政策执行,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。
4、申报条件:
申报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,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无传染疾病;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,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。
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;
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,有稳定生活来源;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杭州下城积分落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杭州下城积分落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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